应根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商洛工程灯具在其他每一个隔室中重复进行下述试验/试验方式:GB1984-2003的试验方式T100s、T100a和临界电流试验(如果有),适用时,应考虑该标准对试验连接布置的要求;GB1985-2004的E1级或E2级短路关合操作(适用时);GB3804-2004的试验方式1,10次CO操作;根据E1级、E2级或E3级,进行试验方式5,除非该负荷开关没有额定短路关合能力(适用时);GB16926-1997的试验方式TDsC、TDIWma和TDItransfer;按照GB/T14808-2001的6.106对SCPD进行的配合验证。商洛工程灯具如果某个隔室设计采用多种类型或设计的开关装置时,对每一种情况都应按照上述项以及适用时的项b)中的要求进行全部试验。
试验后,隔室可能变形,但不应破裂。注:由于有压力释放装置或在隔室壁上有专门的压力释放区域,隔室可能耐受不到3倍的设计压力。商洛工程灯具没有压力释放装置的充气隔室的压力耐受试验充气隔室的每种设计都应按下述程序承受压力试验:应升高相对压力到隔室设计压力的3倍并持续1min。试验后,隔室可能变形,但不应破裂。充气隔室的气体状态测量试验,应测量充气隔室的气体状态,并符合其相关标准和制造厂的技术要求。商洛工程灯具非金属隔板和活门的试验,本规定仅适用于用于防止(直接或间接)接触带电部件的隔板和活门。
可用型式试验的测量值确定出厂试验电阻值的限值。商洛工程灯具局部放电测量,本试验根据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局部放电测量适宜于作为出厂试验,以检测材料和制造上可能出现的缺陷,特别是对于釆用有机绝缘材料的。推荐对充流体隔室进行该试验。如果进行本试验。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测量试验,机械操作试验,机械操作试验是为了证明开关装置和可移开部件能完成预定的操作且机械联锁工作正常。商洛工程灯具试验时主回路不通电,应对开关装置在其操动装置规定的操作电源电压和压力极限范围内的分、合动作的正确性进行验证。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测量试验,开关装置和可移开部件,开关装置及可抽出部件应按相关的技术要求操作50次,可移开部件应插入和移开各25次,以验证其操作性能良好。商洛工程灯具如果可抽出或可移开部件要用作隔离开关,则试验应符合规定。对分体式开关装置(例如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机械操作试验的操作次数和合格判据按该开关装置技术条件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商洛工程灯具联锁,联锁装置应处于防止开关装置操作和可移开部件插入或抽出的位置。
通过试验的判据,按GB/T11022-1999的6.2.4的规定。但是,其中b)项的第段替换为:商洛工程灯具若满足下列条件,则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通过了雷电冲击电压试验:a)非自恢复绝缘未发生破坏性放电;b)对每一个试验系列的15次冲击试验,破坏性放电应不超过两次,且最后五次冲击中破坏性放电应不超过一次。商洛工程灯具如果最后五次冲击试验中有次破坏性放电,则应施加附加的五次试验验证且不应出现击穿。只要整个试验过程中放电总次数不超过两次,可以重复增加五次试验。这会导致每系列试验的次数最多达到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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